南京观泓雅苑共有产权房购房注意事项

那五2022-08-11  14

南京观泓雅苑共有产权房购房注意事项

(1)正在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或个人,也可报名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但需在选房结束后一个月内主动办理解除实物配租合同、停止收取租赁补贴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共有产权住房保障资格。

(二)本项目由双方签订,甲方(卖方)为宜城,乙方(买方)为买方。

甲方负责实施销售、前期物业、交房、大产权办理等。,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房屋的共有人份额,并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合同负责具体管理服务。

(3)购房人可自主选择一次性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等付款方式,且的购房款与付款方式相同。

(4)购房人应如实填写个人及家庭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因提供虚假信息而解除合同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关手续按合同执行。

(五)本次试点供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试点政策问答同步发布,问答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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