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由属地管理,各市、开发区教育局负责。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
(二)父母双方持有本市市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市区居住并申请政府安排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以上招生对象必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准入原则
(一)本市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凭家庭住址(不动产登记地址,下同)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近入学。
(2)符合条件的随迁农民工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其合法稳定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三。时间表
(一)2022年4月底前,各市、开发区教育局结合辖区新生调查情况和各小学招生计划,制定本市、开发区招生计划和简章。
(2)2022年6月下旬,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分别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情况,各学校公布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统一制定的招生简章。
(3)2022年7月10日(周六、周日)7月9日为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新生报到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家长可在家庭住址所属小学或各市、开发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
(4)2022年7月下旬,各小学张贴核定新生名单,发放小学录取通知书。
各市、开发区教育局可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合理优化调整招生批次公告时间、新生报到时间和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四。注册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二)农民工子女。
1.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四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劳动合同、完税凭证、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各公办小学在新生注册过程中要详细核对注册材料。如有必要,他们应通过电话联系、社区访问或家访来核实登记信息。
五、报名方式
(1)所有公办小学在学校招生服务区以报名方式招生。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按程序全部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要努力保证本地户籍学生能就近安排。本地户籍学生过多的,按照“户一致、产权独立、实际居住地”的原则录取,直至招满。登记结束后,仍有多余的学生,由学校先进行登记,然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学生排序、就近相对的原则统筹安排。
(2)公办小学招收本地户籍学生后有空剩余学位的,应当利用剩余学位统筹安排符合基本条件、同等条件下排名第一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农民工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其随迁子女入学时应优先考虑。公办学校学位仍不足的,各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就读空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六。咨询电话
兴区教育局3290957、江南教育局4887965、青秀教育局5826379、西乡塘教育局2802396、永宁教育局4724851、良庆教育局4505255、高新区教育局5816845、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4950793、南宁教育局2807209。
附:2022年南宁市小学一年级新生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