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第三批专职辅导员招聘资格复审材料2021
南京邮电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以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考生,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学生处负责资格复审,复审时必须核对申请人以下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3)公告、岗位表中要求的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职经历的证明材料;
(4)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2019年、2020年毕业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此内容)。
申请人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另一份复印件。
校级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其所在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团委和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在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的专职辅导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书中应注明职位及职位的起止年份。工作经历不包括学生时期的个人实习和兼职工作经历。
学生干部就业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和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