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及配偶应提交签字的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二)采购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3)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4)还款能力证明;
(5)贷款还款账户信息;
(6)个人信用报告;
(七)异地贷款证明: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并附缴存和用水明细(异地贷款提供)
(八)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注:根据“”,自2020年5月9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