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提取办法

长江有多长2022-08-11  4

2020青岛公积金提取条件

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

(一)出售单位应当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购房转移协议。

(二)职工取得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已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尚未支付首付款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应支付首付款。按规定可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转入销售单位归集账户。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能继续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半年。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继续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账户被封存半年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同时注销。其中,账户余额转入我市后,异地缴存的职工不再继续缴存,非本市户籍的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继续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在我市封存半年。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员工应为物业所有人或物业所有人的配偶。

2.全款购买异地产权的自住住房,与职工或其配偶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当自取得产权证、全款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之日起六个月后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公积金本息用于职工偿还购买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

职工以产权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借款人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的配偶。

本市职工自住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1.提取额度:职工连续3个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夫妻双方可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提取时间间隔:职工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两次提取间隔不少于十二个月。职工及配偶租住多套住房的,只能为一套租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同一租赁期内,多人租住同一房屋的提取金额不得高于上述标准。

退休工人和退休公积金的提取

退休职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同时注销。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2年以上(含2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提取公积金。

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超过2年(含2年)未重新就业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同时注销。

提取工人海外定居公积金

1.适用范围: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2.在青年就业中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身份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且个人账户已被封存的,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提取的从业人员。

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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