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才落户政策

七夫呈祥2022-08-11  12

哈尔滨市人才落户办理指南

人才落户可分为:“中央、省、市单位人员落户”和“招聘、考试、引进人才落户”。两种不同类型人才落户需要的材料和资料如下:

[中央、省、市单位人员落户]

[申请条件]

中央、省、市单位调入、录取、招聘的人员。

[处理材料]

1.申请哈罗常住户口审批表(派出所填写审批表);

2.中央、省、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招聘手续(复印件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接收单位的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或晋升评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6.结婚证(已婚,夫妻双方来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购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搬运地点]

1.申请人去当地警察局;

2.哈尔滨市公安局户口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2楼B区)。

电话:0451-87153076

[处理时间限制]

1.派出所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2.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办理时间】(哈尔滨市公安局户口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 30-16: 30

2.周六:上午8:30—11:30

[处理流程]

1、本人、单位或组织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2.户籍在职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不进行网上登记,并报值班主任审批。一个工作日内由结算人到市局户政支队(市民大厦)户口审批服务窗口申报,五个工作日内办结。(无需亲自到场)

3.落户人员带着材料到派出所,派出所在职民警会带着材料落户。

[招聘、考试录取、引进人才落户]

[申请条件]

省市组织部门、人才(局)中心调入招聘的人员。

[处理材料]

1.省市组织部、人才(局)中心出具的介绍信;

2.接收单位的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或晋升评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已婚,夫妻双方来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购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搬运地点]

哈尔滨市公安局户口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2楼B座)

电话:0451-87153076

[处理时间限制]

我们会做任何我们需要的事情,我们会马上拿到入住许可证书

【办理时间】(哈尔滨市公安局户口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 30-16: 30

2.周六:上午8:30—11:30

[处理流程]

本人或组织前往市民大厦(南岗区中山路181号二楼B区)户口审批服务窗口办理。落户人凭批准材料到派出所,派出所户籍室凭材料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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