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什么时候调整?
2021年12月1日起,调整我省全日制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附后。有条件的城市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
也就是说,从2021年12月1日开始,东莞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东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小时。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扣除下列项目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职工福利的规定等。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的基础上,以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为前提,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