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会调整吗?
2021年12月1日起,调整我省全日制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附后。有条件的城市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扣除下列项目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职工福利的规定等。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的基础上,在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