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
南昌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
(1)两个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具有南昌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证(以下简称残疾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南昌市户籍并持有残疾证,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需要长期护理的残疾人。长期护理是指因残疾持续6个月以上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护理服务的支出。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请两项残疾人补贴。
(三)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退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和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选择较高的一项申请生活补贴(津贴)和护理补贴(津贴)中的一项。
(4)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
(五)领取工伤保险和生活护理费并纳入贫困人口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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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两项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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