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高考加分政策
2022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台办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印发的《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皖教办〔2020〕14号)执行, 有具体项目和分值(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一项分值范围最大的,且不得超过20分。 高考所有加分不得用于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不安排省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如下:
(1) 4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具体为:烈士子女(20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2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省籍考生(含台湾省户籍)(10分)。
(二)公安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巩峥〔2018〕27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的,参照军人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四)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院校,按照《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对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实行教育优待的通知》(我省〔2020〕3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