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44号)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将2022年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要求
(1)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试、考察或附加任何其他条件招生,不得以转校代替招生,不得以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方式变相招生。公办和民办学校在继续义务教育阶段同步招生。
(二)强化学校控制辍学的责任。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制度,做好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劝退复学等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的,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的公办学校为主要安排,实行混合班,确保随迁子女与当地适龄儿童一样接受义务教育。
(四)确保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就近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安排随班就读,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中度或重度残疾儿童被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特殊照顾,不能上学的实行上门服务。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烈士子女、现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烈和伤残警察子女、符合青岛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做好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和学校预防接种检查办法的通知》(国卫办〔2021〕4号)的有关要求,做好小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检查工作。
二。招生计划和目标
(一)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934人(含民办)。报名年龄至少6周岁(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500人(含民办学校)。各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
高新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高新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集体户落户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农民工子女。
注:“两证齐全”的“两证”是指户口本和房产证(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下同)。居住登记时间和房产证登记时间均截止到入学当年5月31日;“齐全”是指适龄儿童的户籍在高新区,适龄儿童的居住地必须与户口簿上的地址一致,房屋产权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中的一方,产权份额为100%。
落户集体户的适龄儿童是指随父母落户高新区集体户的适龄儿童。
三。农民工子女报名条件
随迁子女是指在高新区正式就业,但没有青岛市正式户籍的人员的子女。在完成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任务的前提下,如有空额外学位,各校可向迁入地子女开放。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在高新区入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截至2022年8月31日,适龄儿童非青岛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非青岛市户籍,在高新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超过6个月。
(3)截至2022年8月31日,父母一方已在高新区购买住房并取得产权证,或租住商品房、集体产权房并居住6个月以上。
四。注册方法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继续实行“一张网管理”。
(一)公立学校招生办法
公立学校采取分批招生、自愿入学、积分制的办法。在信息采集的基础上,依次录取“两证齐全”的适龄儿童、集体户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学校先招收“两证齐全”的适龄儿童。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网上信息收集(5月31日至6月2日)。新生家长(或监护人)通过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或“青春E办”APP,注册认证后,进入“高新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注册入口,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信息采集。未能按时采集网上信息的,请家长于6月7日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2.信息审核及积分公示确认(6月27日前)。信息采集完成后,对新生注册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请家长于6月20日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查询积分并确认积分。
3.“两证齐全”户籍地适龄儿童自愿入学。
(1)适龄儿童在“两证齐全”户籍所在地自愿填写。收集信息时,公办小学报名可同时填报三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不得重复。未按要求填写信息者不予考察。公办初中只需填报一个志愿(“高新区第一实验初中”志愿)。
(2)志愿录取和二次志愿征集。各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志愿顺序和招生分确定录取名单。按志愿顺序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每一志愿录取满额后,不录取下一志愿。按志愿顺序录取后,公布空剩余学位信息,剩余学位空的学校进行第二次志愿征集。已被三本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和录取。未被三志愿录取的新生可申请志愿报名,根据征集志愿和录取分数线依次录取。
(三)录取结果的查询和公示。请新生家长于7月1日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入学去向。同时在青岛高新微信官方账号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布招生学校空信息。
4.集体户适龄儿童自愿入学。空以上学位的学校可继续招收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学。与“两证齐全”的适龄儿童同步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积分确认。“两证齐全”的适龄儿童入学后做志愿填报。请家长再次登录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5.农民工子女自愿入学。第一批录取后空以上学位的学校可以继续招收流动人口子女。与“两证齐全”的适龄儿童同步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积分确认。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园后再做志愿。需要家长再次登录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如果您就读于青岛中学高一年级,请登录青岛中学(http://www.qdzx.net)官网,提交报名信息。在高新区海印学校就读的,请登录官网(http://gxq . Qingdao . gov . cn/n 28356009/index . html),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入“高新区义务教育新入学服务平台”,选择高新区海印学校入学进行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所有录取;超额完成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其中双胞胎(多胞胎)父母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捆绑派位。实施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教育集团的小学、初中可以采取直接招生的方式招生。
五、报名所需材料
(1)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具备“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簿,房屋所有人的房产权属证明、身份证;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等。;如果有加分,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落户集体户的适龄儿童需要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户籍信息页等。
(2)农民工随迁子女
提交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及其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非青岛户籍的父母在高新区有效期内的社保缴纳明细;父母至少一方在高新区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在高新区的产权证或租赁证明(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租赁证明;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由集体产权房屋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措施,落实责任。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新出现的、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宣传招生政策,耐心解释家长咨询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咨询电话畅通。
(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学校要严格把关招生资格,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中小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未经审核的学生。一旦发现违规招生问题,招生学校负责劝说违规招生的学生回原学校或其注册学校,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教育处联系。
电话:66966567
监督举报电话:66966979
附件1:2022年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附件2:2022年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3:高新区公办学校录取积分计算方法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