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机动车停放专项整治情况有哪些
兰州新区机动车停放专项整治
1、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等。,在周末和节假日应免费为社会车辆开放停车位。大部分车停放有序,正常上班前离开,不得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对长期占用单位停车场,不按规定离开的,将采取劝离、监督、拖离等方式处理。
2.各单位和经营门店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包括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容貌秩序)责任制。严禁安装地桩、地锁,严禁店外经营、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他们要对门前停放的车辆进行劝导,督促其规范停放。
3.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当在出入口和缴费处的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停车设施的类型、价格管理办法、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免费停车时间、减免优惠政策、投诉举报电话、停车场登记号、经营单位监督电话等内容。,并严格收费管理。凡乱收费的,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
4.汽车租赁、二手车销售公司、电动车销售经营者等经营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严禁占用公共停车位开展经营活动。对拒不配合的经营主体,将依法处置。
5.小区和物业公司要引导小区内车辆按照划定的停车标志规范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占用绿地或占用消防通道。违者将依法惩处。
6.快递公司要严格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对不按规定停放的,将采取一劝二锁三拖四罚五教育的方式进行整改。
7.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城市主干道、辅道左侧停放、人行道过度停泊、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停车、不按指示停车等违法行为,将通过放置温馨提示牌、违法告知牌、锁车、拖拽、批评教育、罚款等方式依法处理。
8、大中型货运车辆、特种工程机械车辆严禁在城市道路和人行道上违规停车;市区出租车、公交车严禁随意停车、长时间占道候客。那些非法停车或随意停车的人将被劝离。对不听劝说或所有人不在现场的,将依法处罚。
9.运输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规范运输。严禁超载、无覆盖运输,违者将依法惩处。
10.如果“僵尸车”、“工作服”长期占用道路、居民区的公共停车位,市区部分摊贩长期占用道路两侧停车位,将依法予以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