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岛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由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21年住房公积金归集缴纳年度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502.75元。
2021年各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为19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73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且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自由职业者缴费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