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点击查看青岛公积金提取详情>: gt gt青岛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建造和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3.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5.租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6.在本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7.退休后提取住房公积金。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9.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10.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11.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提取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2年)。
12.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继续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半年待提取。
13.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严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