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荔浦市申报各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各级家庭农场示范点需提供的材料
01,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表;
2.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家庭农场经营者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土地流转合同的合法有效证明及汇总表(复印件);
5.2021农场生产经营收支记录或财务报表;
6.家庭农场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省部级名优农产品、商标注册等证明材料;
7.中国人民银行家庭农场信用查询表。
8.其他证明材料。
02,各县(市、区)(桂林市级)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需提供的材料:
1.在《桂林市X批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2.桂林市第X批家庭农场示范场XX县(市、区)推荐书摘要。
03,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材料
(荔浦县):
1.在荔浦市X批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2.荔浦市X批家庭农场示范场XX镇人民政府推荐汇总表。
咨询联系单位:荔浦农业和农村局
联系人:陆
联系方式:0773-721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