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迁入落户地需要哪些材料?
天津迁入地材料:
1。以本人名义申请合法稳定住所的:
提供产权证。
2。以配偶、父母或子女名义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或者与配偶、父母或子女共有一套住房的:
提供产权证;
提供产权人或共有人的身份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同意落户声明、结婚证、出生证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3。申请登记为单位集体户口的:
上传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已购房但未取得房产证的申请人:
如需上传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可在购房地区人社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落户。
5。对于未购房且工作单位未设立集体户口的申请人:
能在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落户的,不需要提供落户地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