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小升初招生方案2019

哨兵机器人2022-08-11  8

厦门集美区2022年小升初公办初中招生方案(附报名方法)

集美区2022年小学毕业暨初中招生方案(公办初中招生 )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费入学的原则。所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招生时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

2.坚持就近划片的原则。实现本地区户籍毕业生就近入学的途径主要是按学生户籍划片;部分非本地户籍的公办、民办小学毕业生,可按公办学校的学位数空通过电脑派位就近入学。

(二)招生目标

1.本区注册小学应届毕业生。

2.在本地区就读的台、港、澳、侨、外籍应届毕业生。

3.就读本区公立小学的非本地注册毕业生。

4.就读本区民办小学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三)登记方法

1.集美区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25日至29日(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5月29日)。报名时需填写厦门市集美区初级中学2022年秋季入学登记表,提交户口簿,并提交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蓝底照片。根据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工作安排,各小学将分阶段完成小升初信息管理平台的数据填报。7月5日前,经审核的登记表、户口本复印件(第一页和本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在随班就读的,应附上筛查鉴定表、医院鉴定证明、残疾证等复印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和体检表,一起送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嘉庚国籍”应附相关证明,直接贴在申请表左上方。

2.各小学要及时召开毕业班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招生相关政策。在我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非本区户籍(指本市非本地户籍和非本地户籍),回原籍升学确有困难的,须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非本地学生应填写《集美市非本地常住户口小学毕业生申请表》,并附监护人相关证明材料。原毕业小学进行入户调查,在申请表上签署核实意见,并于6月3日上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非本市户籍学生填写《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在集美升学申请表》,由学校汇总后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报考我区初中且非我区常住人口的小学毕业生,须在集美有生活基础,学习生活有一定稳定性,能坚持在我区公办中学就读至初中毕业。我区公立初中普通学生需上日校,无住宿。家长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报。

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居住地分离的招生对象在安置房所属区域内就读。此类对象应于2022年6月1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拆迁证明和安置材料)。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人审核、汇总并提出意见,于2022年6月18日前送区教育局。符合条件的拆迁对象仍须按户籍所在区的学校报名。如核实属实,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录取。

3.去外地或者回原籍深造。本区毕业生想去外地或回原籍升学,须填写《非本区集美区小学毕业生申请表》、《非集美区小学毕业生回原籍或去外地升学申请表》,由毕业小学汇总,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4.回集美深造。在集美区户籍、在外就读、想回集美区深造的小学毕业生(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5月29日),于5月26日至6月4日在iXiamen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s://ixm.xm.gov.cn)或iXiamen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进行报名,并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4《集美区小学出国留学毕业生报考集美区初中须知》。学生和家长必须放弃原就读地的升学资格,才能在我区报名。因户籍变更等原因需要回集美区户籍所在地登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与学生及其父(母)登记户口一致,父母房产与其登记户口一致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登记户口确定相应区域。达不到上述要求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5.招收台、港、澳、侨、外籍应届毕业生。在本地区就读的台、港、澳、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视同公民,与本地区户籍学生同等入学。我区小学未毕业且有我区合法常住户口的人员,于5月26日至6月4日在Ixiamen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流程请参考《集美区户籍小学出国留学毕业生报考集美区初中须知》,逾期不再受理。区教育局将根据以下原则做出安排:

(一)父母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为集美区户籍的,按其户籍所在区入学;

(3)父母为本市以外户籍的,应当向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申请入学;

(4)父母既不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也不是厦门市户籍的,申请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在厦门市工作,在集美有合法固定住所,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

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省学生因父母在集美区购房需在我区初中就读的,按照惠台相关政策,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华侨、外籍学生报考我区初中,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

6.有才能的人的孩子上学。根据天才儿童就学照顾政策,申请就学照顾的天才儿童应于2022年5月5日至5月20日登录厦门市一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天才儿童就学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志愿并提供相关材料,然后按照本人志愿,由电脑分配,按顺序进行学习。

符合条件的军人、公安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享受升学优惠政策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公英勇伤残公安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精神, 以及《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

享受政策照顾,属于区统筹的,应于6月4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毕业生自愿选择在民办中学就读的,应在报名时确定,不参加初招划片或电脑派位。

(四)入院

1。划线分配

(1)公立小学毕业生

各区公办中学入学原则上以户籍为准,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本校初中就读。

区内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内的“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其户籍一致的学生按相应划片中学录取。区内外地学生原则上在原区中学就读,少数在原区就读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在6月10日前按实际居住地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填写集美区小学转初中申请表,并附相应区的房产证等生活基础证明材料, 户口本复印件和户口本原件(备查),可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升学。

区内各公办小学户籍非“二合一”对象(即送挂户、集体户等。),由区教育局根据目前就读的小学统筹安排。

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毕业生按各中学学位分配全区学位。

集美小学、集美第二小学、乐海小学非“二本”或户籍在本区的毕业生,按中专学位数分配到福建教育学院附属集美实验学校(以下简称“集美实验学校”)。

乐安中学非本地户籍毕业生按中学学位数量随机分配到乐安中学、集美实验学校、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海滨学校。

符合“两个共识”的厦大十中毕业生可自愿填报兴东中学、蔡林学校或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兴东中学可接收100名自愿填报的学生;蔡校可接受50名自愿填报的学生;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可接受50名自愿填报的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接收人数的,由计算机根据各校接收人数随机录取,其余回厦门十中继续深造。该办法今年开始实施,2023年根据本区小学毕业生来源情况进行调整。该区域的非“二合一”物体被协调到南星中学南星校区。

非本区户籍的曾营小学、宁宝小学、高埔小学、兴东小学毕业生,按中学学位数量随机分配到兴东中学、海滨学校、南星中学南星校区、蔡林学校。

非本区户籍的康城小学、金源小学、内林小学、袁波学校、杏园小学毕业生,按中学学位数随机分配到成毅中学、厦大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

非本区户籍的灌口中学毕业生,按照中学学位数量随机分配到灌口中学和上塘中学。

符合“两个一致”的后溪中学毕业生,可自愿填报后溪中学或南星中学后溪校区。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计算机将按计划数随机录取。符合条件的区内非本地户籍毕业生,按照中学学位数量随机分配到南星中学后溪中学和后溪校区。

符合“两个一致”的南星中学南星校区毕业生,可自愿填报南星中学南星校区或蔡林学校。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计算机会按照计划人数随机录取。符合条件的区内非本地户籍毕业生,按照中学学位数量随机分配到南星中学南星校区和蔡林学校。

其他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的公办小学毕业生,按毕业学校相应区的中学学位统筹。报名人数超过本区中学学位数的,超出部分随机分配给有学位的中学。对不符合升学条件的,有关小学要督促其父母尽快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升学手续。

(2)私立小学毕业生

具有“二合一”户籍在区内民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按户籍划片录取,非“二合一”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按就读学校所在地安排。

6年级下学期(2022年2月16日)前实际就读于我区民办小学并具有正式学籍的非本地户籍毕业生,可推荐参加电脑派位升入公办中学。

①推荐方法:

在应县、康德、星美、安仁四所民办小学就读的人员,身体健康,品德合格,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基础,能适应公办中学的学习生活,在集美有生活基础,学习生活有一定稳定性,有走读条件,能坚持在我区公办中学就读至初中毕业,父母在我区居住(暂)且目前仍在居住。

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推荐参加分配:

A.该生本人及父母目前(暂)居住在集美区,实际居住1年以上(含1年)。

B.学生家长在厦门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C.学生家长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并在厦门缴纳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费。

上述三种情况自2021年6月起计算,允许中断累计不超过3个月。

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初中学生报名情况确定初中空学位数量。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数超过全区空学位数的,原则上按社保累计缴纳年限从高到低排序,社保计算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不计算缴费和中断的月份)。同样的顺序,会按照累计居住年限(暂住地)排序。如果父母双方都符合基本条件,则由父母选择一方参与排序(其中社保累计月数同序) ),按照上述规则排序后,按照空学位数,获得推荐资格者可参与电脑派位,学生自愿填写派位区域。推荐人选放弃派位的,区教育局纳入剩余指标,按上述条款依次递补推荐。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通过电脑分配名额,并向社会公布。未取得推荐资格的家长将尽快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升学事宜。

各民办小学要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审核材料,确定参加派位的学生名单,并于6月15日前五天在区教育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张榜公布备案。如发现任何材料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分配资格。

公办和民办小学,符合派位条件的双胞胎或多胞胎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报名时出示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经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批准,可以捆绑。双胞胎子女申请捆绑分配的,两个(以上)子女共用一个分配号。

各中学新生入学花名册一式两份(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份,学校一份),经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盖章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严格执行第一年新生报到时间。各中小学要切实组织做好新生注册工作。全区初一新生报到时间为7月7日。届时,毕业小学将组织毕业生到录取中学报到,办理相关交接手续。报名时,各中学应及时将我市最新中考政策书面通知新生监护人,并领取回执。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及时编制计算机班。7月10日,各区各公办、民办小学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教育科、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上报毕业生报名情况。

2。其他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2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育局〔2022〕32号),经批准的其他类型招生办法于5月8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学生要从实际出发,慎重选择现阶段招生的学校,如果同时被多所学校录取,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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