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温州泰顺农民购买配方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流程

强度单位2022-08-11  17

2022年温州泰顺农民购买配方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流程

(一)补贴对象:泰顺县主要农作物种植户和经营主体以及接入“温州农资购销平台”或“浙江农特优产品”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农业经营单位。

(二)补贴范围:必须是施用在水稻、马铃薯、玉米、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上的复合肥、有机无机复合肥、缓释肥、控释肥、稳定肥、复混肥六类;且化肥配方必须符合《泰顺县农业与农村局关于发布:的通知》(泰农〔2021〕276号)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补贴标准:一是本县农民、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购买施用配方肥的,给予每吨170元补贴,补贴直接从配方肥零售价格中减免(即补贴资金由农资销售单位先行垫付)。

二是农业经营单位为全县种植户销售配方肥5吨以上的,每吨给予100元奖励(全年全县补贴总量控制在0.45万吨以内)。

补贴流程

(一)申请备案。农资经营单位根据我县出具的泰顺县主要农作物主要肥料配方,确定配方肥的产品目录和零售价格(享受补贴后的零售价格不得超过同含量同类平衡肥),并提交《泰顺县农资经营单位备案表》、购货发票、 收购清单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于3月30日前到当地乡镇,乡镇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 未经审核的农业经营单位和配方肥产品不予补贴。

(二)化肥采购。农资经营服务单位要主动向农民推荐已登记的配方肥,严格按照补贴价格销售,及时开具销售凭条(详见附件4)或发票,并录入“温州农资购销平台”或“浙江农优产品”数字化管理系统;内容包括填写购买化肥农民的姓名、联系电话、耕地地址和面积、配方肥名称(注明配比);买肥肉的农民要签字,用手指印。购买1吨以上配方肥的农户或主体,需向当地乡镇提交《化肥大额购买申请表》(附件3)。经乡镇审核签字盖章后,持申请表到农资经营单位购买所需配方肥,非现金支付。同时,农机管理服务单位应配合登记配方施肥和未补贴配方肥料的购肥台账(详见附件5),并与补贴申请材料一并报送。

(三)补贴分配。为了减轻经销商的资金压力,补贴资金将分两期结算。经预先登记、备案和审批的农资经营单位完成供肥后,分别于6月3日前和10月20日前将1月至5月底的销售台账和6月至10月的销售台账报送乡镇人民政府。经乡镇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植保与土壤肥料管理站,当期资金结算。农业经营单位在规定时间节点提出申请,延期或跨期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补贴,不予受理。申请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泰顺县主要农作物配方肥销售清单(当地乡镇签字盖章)、乡镇农资商店补贴配方肥销售汇总表(详见附件6,乡镇提供)、公开照片;

(2)每个结算期的配方肥采购订单和采购发票复印件;

(3)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

(4)每个结算期的配方肥库存清单;

(5)大额资金(销售1吨以上)收据或记录复印件;

(6)2022年泰顺县购买配方肥、配方肥登记表(10月份提供)。

最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人员或专家对补贴的配方肥进行抽查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农业经营单位发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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