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残疾退役军人如何享受医疗保险?
残疾退伍军人如何享受医保?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按属地原则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按属地原则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鼓励残疾退伍军人参加其他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
有工作单位的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随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无工作单位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单位无力参保且无工作单位的,一级至六级残疾退伍军人由统筹地区退伍军人事务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单位缴费部分,经自治区医疗保障、退伍军人事务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残疾退伍军人户籍所在地财政拨付。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由残疾军人所在单位帮助解决;所在单位无力解决又无工作单位的,经自治区医疗保障、退伍军人事务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残疾退伍军人户籍所在地财政安排。
有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随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地方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应当督促残疾退伍军人所在单位按规定缴纳保险费。单位有困难的,各地要通过多渠道筹资帮助其参保。
失业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纳入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军人,由其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通过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