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的未成年人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申报指南
一、结算条件
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高中生不受年龄限制),投靠户籍在本市的祖父母的,可以申请落户。(子女与父母或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是指户口簿、出生证明、户籍档案、人事档案及其他能反映其家庭关系的相关证明。)
二。处理材料
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死亡注销证明、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父母与祖父母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籍档案、人事档案及其他能够反映其关系的相关证明)、就读高中的18周岁以上高中生证明。
三。处理过程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社区民警审核材料,填写申请表。申请人持材料到户籍窗口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证明,持居住登记证明到户籍窗口落户。
四。搬运地点
对于分局(县)局户籍接待大厅或派出所材料齐全的居住地,当场出具入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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