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实施金熊猫计划促进人才资源向创新动能转化若干政策

深职院2022-08-11  24

成都高新区实施金熊猫计划促进人才资源向创新动能转化若干政策

实施成都高新区“金熊猫”计划,促进人才资源向创新动能转化

为深入实施“金熊猫”人才计划,加快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集聚,进一步推动人才资源向创新动能转化,结合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细化人才分类

(1)发布《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根据《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围绕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经济等主导产业的人才需求,结合产业梯度培育,将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分为A、B、C、d四类,对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四类人才发放“高新金熊猫卡”,提供住房、子女教育、医疗、交通、政务、融资贷款等精准定制菜单服务

二。加强人才住房保障

(二)加强人才住房保障。

给予成都高新区经认定的A、B、C类人才购买商品房资格;成都高新区符合条件的A、B、C、D类人才给予购买人才公寓资格,其中A、B、C类人才可直接购买最高2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D类人才可直接购买最高1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给予符合条件的产业骨干人才在产业园区35平方米至120平方米配套住房租赁资格;符合条件的产业人才给予成都公租房(不超过50平米)租赁资格或租赁补贴。

(3)加强天才儿童的入学保障。

成都高新区A类人才子女可在成都高新区选择学校、幼儿园,不受户籍、居住地限制;成都高新区B类人才子女可在成都高新区选择学校,不受户籍和居住地限制,上幼儿园由教育部门按就近原则保障。成都高新区C类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就读学校,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原则保障。D类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按照成都市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转)校(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转)校等相关政策办理。其中,成都高新区A类、B类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就读学校、幼儿园,享受成都高新区户籍同等待遇。上述学校、幼儿园是指成都高新区内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公益性幼儿园。

三。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四)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科技创新。

对高层次人才(达到成都市C类及以上人才标准)领军到成都高新区的科技创新项目,根据项目的人才、技术、专利、研发、效益等情况,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

(5)支持“四大人才”创办企业。

给予“四校人才”(容桂派、海归派、学院派、创客派)创办的科技创新企业最高3年500平米的创业空支持;根据团队规模,提供人才公寓5套;保障相应的子女入学学位和购买资格。创办的企业获得创业投资的,按股权融资额的10%给予启动资金支持,其中“四校人才”创办的企业启动资金最高50万元,高层次“四校人才”(世界500强和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管或技术骨干、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专家教授、高层次海归、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创业团队、拥有多).

(6)实施行业教授计划。

设立产业教授专项基金,与高校合作遴选一批具有高端创新水平和产业化能力的教授、企业家担任产业教授。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符合成都市B类及以上人才标准的大学教授,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资助。高校聘请成都高新区优秀创新创业人才担任教授的,可按最高5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科研经费支持。

四。增加人才激励

(七)对博士后工作站的研发人员给予生活补贴。

对进入成都高新区企业博士后研究中心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经认定和考核后,给予30万元生活补助(按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分别给予15万元)。

(八)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特殊奖励。

对新引进的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主导产业急需人才,符合成都市B类及以上人才标准的,按其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的税额给予补贴,补贴不超过人才所在企业当年对成都高新区的实际贡献。对产业功能区引进的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重点领域急需人才和高端人才,可适当放宽,参照成都市B类人才标准执行。

(九)建立人才荣誉制度。

根据人才的贡献和成果,每年评选10名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2年以上,达到成都高新区C类及以上标准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授予“金熊猫人才奖”,奖励100万元;每年评选5名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5年以上、达到成都高新区B类及以上标准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授予“金熊猫成就奖”,奖励200万元。

五、支持社会力量吸引人才、培养人才

(十)支持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基地和工作站。

符合条件的离岸基地和引才工作站,授予“成都高新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和“成都高新区引才工作站”,经审核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年设立人才引进伯乐奖。对成都高新区认定的离岸基地和人才引进工作站,根据其引进的高层次“四才”企业情况给予年度奖励,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从离岸基地、引才工作站引进的高层次“四有人才”,3年内通过成都高新区入选国家计划的,给予20万元推荐奖励。在离岸基地工作的海外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成都高新区相关政策,无年度工作时间限制。

(十一)支持企业人才和产业人才的培养。每年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成都高新区各类重点企业(如种子期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高层次“四校”人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下同)副总裁及以上高管到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高能耗企业开展调研。对成都高新区各类重点企业申报并经成都高新区相关部门确认的产业人才培训项目,可按企业培训费用最高30%的比例,给予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的培训补贴。

六。加强人才服务

(十二)建立成都高新区“人才家园”。

在成都高新区国际人才城设立成都高新区“人才家园”,引导各类中介机构在“人才家园”设立人才服务平台,开展高端人才引进开发、人力资源咨询管理、人才招聘与配置、人才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人力资源法律服务等服务项目。对成都高新区各类重点企业购买的人力资源服务,经认定后,按服务成本最高30%的比例给予企业最高每年50万元的补贴。

本政策由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解释,支持对象为科技创新型企业、RD机构、科研院所及其引进的各类人才,均与工商、税务、统计相关。该政策与成都高新区其他政策不重复,具体实施细则由成都高新区科技人才局商相关部门制定。本政策自颁布之日(2019年)起实施,有效期三年。试用期一年。原《成都高新区实施“金熊猫”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高程委发〔2018〕3号)同时废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3224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