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转岗转业培训补贴如何申领?
困难企业转岗培训
(一)适用范围
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开展职工转业培训。企业困难认定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工作岗位的通知》(任申社发〔2019〕53号)执行。
(二)补贴标准
对困难企业职工再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困难职工转岗培训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拨入专项资金或就业补贴资金。
(三)组织实施
1。归档
拟开展转岗培训的困难企业,应在开班前15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开班。未经批准的培训,不能申请培训补贴。国家、省、市有困难的企业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其他有困难的企业报送本辖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备案材料主要包括:
(1)沈阳市困难企业转岗培训申报表
(2)困难企业的认定材料;
(3)培训计划;
(4)企业与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签订的培训合作协议(仅限企业
受资助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应提供本协议)。
(5)学员花名册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6)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补贴申请
企业完成全部困难培训任务后,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徒名册;
(2)获得培训证书复印件;
(3)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培训费用明细。依托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的,应当出具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非税收入票据或者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
3。补贴分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困难企业申请补贴材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培训补贴申请条件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培训补贴资金。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拨付到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