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乡居民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住院费用,先报基本医疗保险,再报城乡大病保险,最后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重疾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这里还应该注意的是
一般情况下,跨省异地住院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如果不是,跨省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根据成都市异地就医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和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在未登记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非急诊医疗费用和在登记地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非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S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800元;
【/S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成都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降低10%。
【/S2/】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比例每个缴费档次下降10%;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变。
注:2022年3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
但是!疫情期间未走跨省病历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与本市同级医院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