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宁区公办小学招生政策
一、学龄:
儿童必须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确需延期入学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由监护人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教育局普教科审核同意。
二。录取条件:
1。教学区的学龄儿童
公立学校实行网上招生。适龄儿童应户籍在教学区小学(含原乡镇中心小学、一致小学,下同),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学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登记,有实际常住户口。(提醒:2023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家庭在教学区的正式常住户口)。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者也可在教学区内的小学就读:
①孩子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工作的现役军人或派往国外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孩子户籍独立或者和爷爷奶奶住在教学区。
②适龄子女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处登记,子女户籍从未迁移,子女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
2。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①子女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产权证,为子女及其法定监护人办好户口登记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每套二手房只能保证一个家庭的孩子目前在教学区读小学。
3。拆迁户子女
①未购置新房或安置不到位的,可在原教学区小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安置房所属教学区小学报名。
③已购买自有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子女及其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户口迁入产权房,在户口所属教学区小学入学。
4。本区其他注册儿童
①残疾儿童上学。南京盲人学校(低视力)和南京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为本地区招收智障儿童。
②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籍迁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记的,由学校负责登记申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③在江宁区落户且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应选择网上报名,并在报名学校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招生。
5。农民工子女
严格执行《江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管理暂行办法》(江宁教办〔2021〕2号),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尽可能入学。
三。录取方式:
本地区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按照学校教学区和原乡镇中心小学的服务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登记。
全区公办小学将实行网上报名。届时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报名。教学区户籍随迁子女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填报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3日17: 00 。在教学区注册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于6月4-5日约定时间到注册学校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陪同儿童法定监护人于6月25日到指定地点审核材料。
本区适龄儿童到学校审核材料时需要出具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法定监护人和教学区适龄儿童的相关证件(证明)。
所有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应保证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学校核实相关材料。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提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