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领取失业补助金还可以交社保吗

彼岸花花语2022-08-11  5

沈阳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可以同时领取吗?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救济金不得同时发放。该政策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一、暂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失业保险费标准由每月1629元调整为1719元。对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标准由每月1720元调整为1814.5元。

对辽中、新民市、法库、康平县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不满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标准由每月1386元调整为1476元;对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标准由每月1463元调整为1558元。

执行时间

本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实施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

二。发放失业救济金

疫情防控期间,对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失业的被保险人发放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支付标准为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标准的95%。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1548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634元。

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317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1390元。

三。注意事项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得同时发放。该政策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延长接受治疗的时间。对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届满后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至法定退休年龄。该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密切关注CPI和食品价格指数,及时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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