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指南
厦门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指南(含生活困难,50%垫付确认)
一、申请条件
1.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
2.劳动能力鉴定(或轻伤放弃鉴定)
备注:市用人单位到市社保中心,区用人单位到各区社保经办机构。(以工伤认定书载明的社保机构为准)
二。处理材料
(1)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申请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两份,原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一份,原件)
3.因工死亡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
4.法定继承人公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
(2)残疾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死亡的,其近亲属应当申请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两份,原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一份,原件)
3.因工死亡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
4.法定继承人公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
5.死亡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
6.工伤职工带薪休假期确认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原件)
(三)职工因公外出工作时发生事故或者抢险救灾时下落不明,其供养亲属生活困难的,申请垫付50%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两份,原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一份,原件)
3.因工死亡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
4.法定继承人公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
三。处理管理过程
1。接受
邮政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通过的,提供受理通知书;
2。第号决定
审核、审批岗人员在6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审核合格后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四。办公室地址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馆3-10号。
其他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信息>: gt gt
五.收费
免费
六。承诺的时限
验收后6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