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宁区公办初中招生实施细则
[准入条件]
1。在该地区教小学毕业生
公立学校实行网上招生。网上报名就读教学区初中(含原乡镇初级中学、九年义务制学校,下同)的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教学区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学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与实际常住户口和房屋所有权证一致(持证人为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提示:2023年秋季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家庭在教学区的正式常住户口)。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者,也可在教学区初中报名入学:
①孩子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工作的现役军人或派往国外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孩子户籍独立或者和爷爷奶奶住在教学区。
②小学毕业生出生后随父母在爷爷奶奶处登记,户籍从未迁移,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
2。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①子女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产权证,为子女及监护人办好户口登记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每套二手房只能保证一个家庭的孩子目前在教学区初中就读。
3。拆迁户子女
①未购置自有新房或安置不到位的,在原教学区初中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安置房所属教学区初中报名。
③已购买自有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子女及监护人的户籍迁入监护人的产权房,并在所购住房所属教学区初中入学。
4。本区其他注册儿童
①残疾儿童上学。南京盲人学校(低视力)和南京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为本区招收智障儿童。
②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籍迁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记的,由学校负责登记申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③在江宁区落户且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应选择网上报名,并在报名学校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招生。
5。农民工子女
严格执行《江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管理暂行办法》(江宁教办〔2021〕2号),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尽可能入学。
[录取方式]
在江宁区注册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照公办初中的教学区域和原乡镇初中的服务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
全区公办初中实行网上报名。届时请登录江宁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报名。教学区户籍随迁子女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填报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3日17: 00 。教学区内的注册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陪同,按照预约时间于6月4-5日前往注册初中现场审核材料;随行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将于6月26日到指定地点审核材料。
本区小学毕业生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须出具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法定监护人与本教学区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家庭房屋产权证、成长足迹、小学盖章的小学毕业生在校登记卡等相关证件和材料。江宁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异地就读的须携带《南京市小学毕业生异地就读报名联系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于5月28日-29日到江宁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名。地址:江宁区东新北路16号2楼。
所有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应保证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学校核实相关材料。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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