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材料列表:
1。联络部共享资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原件;
③结婚证原件;
④天津市居住证原件。
2。市人社局材料:
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②天津市获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3)全国技能大赛一级赛前20名、前15名,省技能大赛一级赛前10名、前6名的获奖证书;相应的获奖文件(通知);
④配偶现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⑤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证书及相应技能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
⑥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合同等证明材料。
3。市公安局材料:
①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原件;
②场地材料:
以个人名义申请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产权证;
以配偶、父母、子女名义申请合法稳定住所的,或者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房屋的,还应当提供房产共有人或者共有人的身份证、房产共有证明、同意落户声明以及结婚证、出生证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已购房但未取得产权证的,需要上传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
单位集体户口申请书应上传至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落户的,无需提供落户地材料。
4。市住建委资料:
申请租房积分:
1.扫描房屋租赁合同的所有页面。
2.扫描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证页面。
申请自有住房积分:
①凭产权证申请积分:
扫描天津市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天津市房地产权属证书、天津市房屋所有权证)信息页面。
②凭购房合同(协议)申请积分:
扫描天津市房屋交易管理系统网上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二手房买卖协议》主合同页(第一页至双方签字盖章的页面),扫描购房契税完税证明。
③申请人与他人(夫妻、父母、子女)共有房屋产权:
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或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天津市房屋共有权证)还应提供申请人与其他共有人关系的证明。
5。市教委资料:
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6。民政局资料:
目前已婚的申请人需要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配偶任何一方的结婚证原件(结婚证照片和双方个人信息必须清晰完整,不得涂改)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一致)
目前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的申请人无需提交材料。
7。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资料:
员工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