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居民医保学生特殊待遇有哪些
大连城乡居民医保对学生有特殊待遇吗?
回答:针对学生群体的特殊规定主要有三条:大学生可以按学年参保,按照入学的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学年数的保费。考虑到每年9月份学生入学,寒暑假可能离校回家等因素,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规定,学生(中小学、高校、科研院所学生)在入学当年的预交期内随学校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从当年9月1日起享受待遇。
在校大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或因病休学期间离开我市的,其在户籍所在地住院治疗的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我市住院标准支付;在非户口所在地住院的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异地住院标准支付。
外地大学生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因病休学期间回户籍所在地住院,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回答:外地大学生寒暑假、实习或休学期间在住所地或实习地住院治疗的,可选择当地医保网定点医院,凭本人激活的社保卡住院(医保账户封锁、意外、整形住院病房、流产分娩等除外。),并在住院后尽快拨打24小时(5个工作日内未出院者均可)。目前辽宁省只支持省级平台指定的沈阳15家联网医院,省内其他医院和其他地市不支持。
刷卡结算失败,住院医疗费用全额现金支付的,出院后一年内将加盖公章的住院收据、费用明细、住院记录、本人身份证、激活的社保卡、原籍证明原件交学校,统一到当地医保中心进行现金审核。户口住院但直接结算起付标准为1500元的,报销起付标准的差额可凭原籍证明和医院的结算单据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