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填写
(1)普通高中志愿填报
1.考生登录济南教育招生考试院“莱芜区、钢城区高中录取平台”在线填报志愿。考生分两次填报志愿。第一次在普通高中艺体、书法专业和“足、篮、排后备人才”录取后填报志愿,第二次在统招录取后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首次填报志愿前,市教育局根据莱芜区、钢城区普通招生计划,公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艺术音乐、美术(不含书法,下同)专业志愿填报资格线。其中,艺术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合格线不低于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的4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各类志愿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参加相应类别的普通高中招生志愿。
3.希望填报艺术、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艺术体育类志愿者的申请不得与一般志愿者同时提交。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放弃艺体志愿,报考普通志愿;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
4.填报志愿的考生必须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的要求,认真核对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准确选择志愿学校名称等相关信息,根据个人意愿在网上自主填写。考生志愿一经本人确认,不得更改。
5.考生首次可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指标生志愿)和第二志愿(统招生志愿)。
(1)第一志愿(指标生志愿)。志愿资格线以上考生可填报2所普通高中(市属或本地普通高中)作为平行志愿。考生也可以放弃第一志愿,直接填报第二志愿。艺术、体育类考生不要求填报志愿。
(2)第二志愿(统招志愿)。志愿资格线以上考生可填报3所普通高中(市属、地方普通高中或民办普通高中)作为平行志愿。
6.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为征集志愿,第三、四次填报志愿。
(1)第三志愿(公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公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含艺术、体育类音乐、美术类专业)列为平行征集志愿。莱芜区和钢城区的考生可以填表。如果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在统招录取后均已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再设置志愿。如果第三志愿录取后,所有公办普通高中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则不再征集志愿。
(2)第四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考生可自愿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
(2)初中后志愿填报职业教育
1.考生登录济南教育招生考试院“莱芜区、钢城区高中录取平台”填报。考生志愿将作为职业院校录取和学籍备案的依据。高校不得录取未通过平台提交志愿的应届考生。志愿填报分三次。第一次志愿是提前批师范院校。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填报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二志愿报的是普通高职、中职院校。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填报一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以报一个专业志愿,以及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三次志愿填报前,各职业院校(含“3-2号”连续学习)组织被录取学生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予以辞退,拟转入第三批志愿计划。第三次志愿填报是针对初中后高职、中职学校志愿的征集。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自主填报1个招录学校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报1个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志愿学校名称等相关信息;往届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同等学力社会青年只能填报中职志愿。填写时,必须填写本人姓名、本人身份证号、原毕业学校名称、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志愿学校名称等。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在网上自主填写。一旦他们确认了,他们就不能改变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