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宝鸡市教资认定公告

酸豆2022-08-11  10

陕西宝鸡2022上半年教资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要求,现将宝鸡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地(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有效)在宝鸡的社会人员。宝鸡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在宝鸡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均可申请宝鸡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在宝鸡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居住证申请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持有有效期为五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以申请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二。识别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合格但未取得毕业证书之前,仍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颁发教师资格证。

(3)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或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和师范生。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B级及以上,其中申请汉语教师、幼儿园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A级及以上。

(五)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0日17:00

(如网上申报时间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2.申报方式和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注册和实名验证,选择宝鸡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作为现场审核确认点,完成申请。其中,在“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应选择“全国统考”,取得师范大学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者”。

(上传照片为近期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JPG/JPEG格式,不超过200K)。

提交成功后,系统会生成注册号。请记录您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和报名编号,作为修改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后点击“退出”关闭注册页面,防止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现场确认

认定时间及相关事项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于6月下旬在宝鸡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三)体检

现场确认后,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

(4)识别和接收证书

现场审核完成后,宝鸡市教师资格认证办公室根据审核情况,在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后作出结论,对符合认证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请关注宝鸡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电话:0917-2790772,2790771

地址: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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