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枫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办理时间
林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处理地点:
青秀区建陵路4号
处理时间:
每周三、五15:30-17:3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苗认证服务发布禁忌证或暂停工作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新冠肺炎疫苗认证禁忌证或暂停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 为方便群众就近开具预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禁忌证或中止接种证,提高群众满意度,南宁市青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接种单位为负责评定预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禁忌证或中止接种证的定点机构。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目前,林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发布新冠肺炎预防接种禁忌症和暂停接种疫苗的医学建议。如有需要出具医学建议的人员,应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询问健康状况,检查预防接种禁忌症。如经核实确需暂停接种或有接种禁忌症的,当场出具《新冠肺炎暂停接种/接种禁忌症医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