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有慢性病人员如何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慢性病等不能接种疫苗的人,如何开具预防接种禁忌证?
根据《新冠肺炎预防接种国家技术指南(第1版)》、《新冠肺炎预防接种说明书》等规定,不适宜接种或暂停接种的人群,可到指定单位开具《新冠肺炎预防接种禁忌证》。开具证明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既往诊疗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资料。如果他们无法移动,他们可以委托他们的亲属为他们做,但必须有他们的身份证和以前的医疗。可以凭预防接种禁忌症证明出入公共场所。
怎么开:
如果有预防接种的禁忌,必要时可以到南宁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有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开具新冠肺炎的预防接种医学建议书。
接种新冠肺炎疫苗需要注意什么?
(1)接种前要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要空腹部接种。
(2)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按预约时间到指定接种单位进行实名登记接种。
(3)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前,应主动向接种医生告知自身健康状况。
(4)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其接触相关健康询问的情况,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5)根据以往经验,接种疫苗后30分钟内往往会出现不良反应。打完疫苗后,要在现场观察30分钟,没有异常情况就可以离开。
(6)回家后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保持接种部位清洁干燥,注意观察。如有严重不适,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并向接种医生报告。
哪些人暂时不能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1)孕妇;
(2)年龄暂时不适合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三)既往接种疫苗后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的;
(四)患有急性病、严重慢性病、慢性病急性发作和发热的;
(5)患有其他疾病,经医生评估,认为不能接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