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育儿假有多少天
女员工有三到六个月的护理假,孩子的父母每人每年有十天的育儿假。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女职工生育一周岁以下子女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保证哺乳时间,提供哺乳条件。因特殊情况,单位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和提供哺乳条件的,经与本人协商,单位可以给予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津贴按生育津贴标准发放,不影响晋升和调资,计算工龄。
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获得帮助和补偿。保护就业妇女的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落实父母育儿假制度。如果一个孩子按照政策出生或依法收养,在三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将获得总共十天的育儿假。
员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给予下列劳动保护:
(一)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工作;
(二)有劳动定额的,减少相应的劳动量;
(3)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孩子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多生婴儿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哺乳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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