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共有产权住房可以申请积分落户吗?附材料
天津共有产权房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材料如下:
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或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天津市房屋共有权证)还应提供申请人与其他共有人关系的证明。
材料要求:
1.房屋所有人和积分申请人的信息必须一致。
2.申请人与他人(夫妻、父母、子女)共有产权的,需提供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明(或天津市房地产共有权证明和天津市房屋共有权证明)以及申请人与其他共有人关系的证明。
交货形式:
在线上传扫描件。
注:
1.申请人身份信息变更需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
2.申请人《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存量房买卖协议》遗失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区住建委申请调档,住建部门将出具查询结果。
3.申请人与配偶共有一套住房的,需要与配偶共同购买。
4.申请人与父母共有一套住房的,需与父母共同购买,并提供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同一户籍能够确定双方关系的,提供户口簿;不能以同一户籍确定双方关系的,提供相关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查询户籍底档,复印亲属关系页,然后凭复印件申请复核。
5.申请人与子女共有一套住房的,需与子女共同购买,并提供与子女的关系证明。同一户籍能够确定双方关系的,提供户口簿;不能以同一户籍确定双方关系的,提供相关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查询户籍底档,复印亲属关系页,然后凭复印件申请复核。
6.2020年4月2日前购买的房屋,可以选择一次性累计40分,也可以选择按月累计积分;2020年4月2日(含)以后购买的房屋,只能获得月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