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育儿假扣工资吗
Xi安育儿假不扣工资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1.女职工生育子女满一年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保证哺乳时间,提供哺乳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给予下列劳动保护:
(一)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工作;
(二)有劳动定额的,减少相应的劳动量;
(3)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孩子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多生婴儿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哺乳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如因特殊情况所在单位不能保证哺乳时间和提供哺乳条件,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休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按生育津贴标准领取津贴,不影响晋升和调薪,工龄计算。
3。员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Xi医疗保障局、Xi财政局、Xi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i卫生健康委员会、Xi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市医保局发〔2019〕68号)规定:
取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除以365(天),再乘以以下具体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生育三个子女的,产假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十五天。
生育津贴=(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12) ÷ 365×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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