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如何开具
如有部分人群因身体原因未能接种疫苗,贵港市卫生部门指定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开具禁忌证,各相关医疗机构或派驻各接种点的医生,经过新冠肺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培训,科学评估禁忌证的健康状况,为有需要的人群开具《新冠肺炎预防接种证》。
贵港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名单
提示:
1.因为工作安排,派驻医院的医生并不是每天都在各个接种点工作。建议群众先咨询接种点或医院,确认医生在场后再去,以免跑空。
2.需要出具禁忌症证明的人员,请自备必要的病历、检查结果等资料,以便医生根据会诊和相关资料,对新冠肺炎预防接种禁忌症做出诊断和认定。
3.医生出具的证明将按照新冠肺炎疫苗产品说明书中标注的禁忌症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发布的《新冠肺炎预防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及《广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冠肺炎预防接种指南(试行)的通知》执行。以文件最新公布为准,群众可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