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2021年第六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信息公示表
上映日期: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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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及模板
(一)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交以下材料:
1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和户口簿;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以及证明收入的相关资料;
4.婚姻状况证明(单身者需签署承诺书);
5.市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外地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交以下材料:
1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和居留证;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以及证明收入的相关资料;
4.婚姻状况证明(单身者需签署承诺书);
5.市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6.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8.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材料补充说明: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其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行政事业单位外地户籍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2.家庭月收入不高于城市低保标准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家庭月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1至2倍(含)之间的,提供《郑州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3.户籍为城中村的申请人,应提供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搬迁补偿证明。
4.户籍为人才中心(集体户籍)的报考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在人才中心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人才中心受理后移交至辖区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程序进行认定。
5.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申请人应签订承诺书,承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动态审核;保障期间或等待保障期间,如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婚姻、户籍等发生变化。,自觉履行报告义务。
6.单位对其出具的证明承担法律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当事人,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