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哪些人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答:下列城乡劳动者,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具备就业创业条件,处于失业状态的,可以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申请失业登记:
1.年满16周岁,各校毕业,未读书;
2.劳动关系被企业解除或者终止的;
3.企业破产并终止劳动关系;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5.从各个单位辞职;
6.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主倒闭或破产;
7.个体工商户的终止;
8.承包土地被征用的;
9.退出公益性岗位;
10.士兵退出现役,不纳入国家统一安置;
11.出狱、假释和监外执行;
12.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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