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支持(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一)补贴
首次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个人补贴申请表;
2.大学毕业生身份证、大学毕业证或学生证等复印件。
(三)处理过程
已办理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除外),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持申请材料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四)结算时限
10个工作日。
(5)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由企业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