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
房屋租金专项扣税扣除标准
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100元;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满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800元。
其他备注:
●纳税人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拥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拥有自有住房。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