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启用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2021年3月1日起,厦将实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
医保目录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药品的范围。列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可以按规定报销,未列入医保目录的药品不能报销。
2020年药品目录中西药和中成药共2800种,其中西药1264种,中成药1315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221种。此外,还有892种中药材可以由基金支付。
附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国家药品目录(2020年)
首先,一般规则
二、西医
三。中成药的一部分
四。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第五部分:中药饮片
注意:点击上面的文字获得完整的药物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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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基本医疗保险出于管理需要,将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分为甲、乙两类。 甲类药物:
同类药品中临床必需、应用广泛、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药品。被保险人使用该类药物时,可全额纳入报销范围,然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乙类药品:
可用于临床治疗,疗效好,且价格高于同类药品中甲类药品的药品。参保人在使用该类药物时,需要自付一定比例,其余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