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有什么区别?
一、不同的参与者
(一)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厦门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和未成年人);
2.居住在厦门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
3.随父母在厦门居住的非厦门户籍未成年人,父母在厦门被用人单位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居住证。
4.经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中专、特殊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及其他学校的在册学生,全日制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含华侨、港澳台大学生及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和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科研院所)。
(二)厦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3.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4.海外企业驻厦代表机构及其中国员工。
(投保年龄:男16至60岁,女职工16至50岁,女干部不超过55岁)
二、入学报名流程不同
(一)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提交保险申请。学生通过学校申请保险。其他城乡居民通过户籍(暂住地)所在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
2.办理保险登记手续。校(村)委会收到城乡居民申请并采集参保信息后,统一到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注: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停保、身份未发生变化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参保登记,只需缴纳缴费年限内的医疗保险费。
(二)厦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完成就业登记后,参保单位携带申请材料或电子要约文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也可以登录 E税局办理保险(不用跑一次)。
三、招生报名时间不同
(一)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从每月4号到月底
(二)厦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办税服务厅:每月4日至月底。
税务局:从每月1号到月底。
四。不同的保险支付基数
(一)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21年厦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额度为:400元/年。(缴费标准以市政府公布为准)
(二)厦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基数:按照上一自然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作为上下限确定。2021年9-12月,本市从业人员比例为7%,个人比例为2%,外地从业人员比例为3%,个人比例为2%。
五.不同的补偿标准
注:医疗保险年度2021年: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一)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厦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六。温馨提醒
(一)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已在异地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或在异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在厦门重复参保和享受待遇。
2.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付”缴费方式的参保人,通过居(村)委或学校获取“缴费用户号”,并于参保当月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
个人除了通过居(村)委或学校获取参保人缴费用户号外,还可以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厦门税务”进行查询。
由居(村)委会或学校缴纳的参保人员不需要办理委托代扣。
3.以“个人自付”方式缴费的参保人,因代扣代缴不成功或其他原因未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厦门税务”、支付宝小程序“厦门税务所”或厦门税务网站缴费,使用“社保缴费及查询”缴费,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缴费。
由居(村)委或学校缴纳的,由居(村)委或学校缴纳。
(二)厦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用人单位是指年满50周岁时在厦门缴费满10年,并持续缴费至年满55周岁的外来女职工。以我局人社部门推的养老保险缴费月作为判断她能否超龄参保的标准。
2.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办理增加社保人员手续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除外),税务机关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送的就业登记信息为准。未办理就业登记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以合并方式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