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起,厦门将在全省率先调整低保联动机制。
人民救助标准再提高每人每月155元。
原文通知如下:
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本条有效期2年,《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厦民发〔2020〕6号)同时废止。
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