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政策
策略名称
失业保险稳定岗位回报
享受对象
雇主
策略内容
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参保单位”),上一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的,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申请稳定回归失业保险;对30人以下(含)的参保单位,冗员率放宽至不超过20%。大型企业及其职工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60%由中小企业及其他可以申请稳定返还失业保险的参保单位返还。
主要条件
1.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
2.2020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2020年不裁员或裁员高于6%(2020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20年末30人及以下参保单位裁员不高于20%;
4.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作规范。
补贴参考标准
大型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予以返还,中小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予以返还。大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参照2020年“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下的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实施期
2021年12月31日
申请渠道
通过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工作的通知》(任达社发〔2021〕272号)
处理电话
市就业服务中心84369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