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或者损坏,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领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予以补发。
注: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过期、被依法扣留、暂扣,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