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登记时间
2022年5月23日-2022年6月10日
分配对象
2022年6月10日前(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租房有效轮候号(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公租房轮候号,在公租房保障申请受理后核定),符合公租房分配条件的轮候对象。
意向登记材料
(1)意向登记表原件。
gt gt2022年广州户籍公租房分配意向登记表
(二)户籍证明: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登记卡进行核查。
(3)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提供身份证进行验证(未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非广州市区户籍但在广州工作或居住的,除提供身份证明外,还应提供在广州的居住证或工作单位证明复印件,以备核查。
(4)结婚证: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结婚证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提供结婚证和丧偶证明。
(5)如因上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的。,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原件。
(6)提供优先配租对象的相关证明(仍有效):
定期领取国家养老金补贴的特殊护理对象;
孤独的老人;
有三级以上残疾的家庭成员;
产权房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
民政部门批准的低收入家庭、贫困人口或贫困职工家庭;
属于区级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的;
被市级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是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中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提供《广州市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社会安置申请表》复印件);
原租赁华侨房屋已退还业主,已腾退原租赁房屋的家庭,提供原租赁房屋的出租(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退还原业主证明和腾退声明;
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广州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提供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及与广州养老护理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现役军人证明(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复员军人证、其他退伍军人证、现役军人家属证、残疾军人证、烈士遗属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证、病故军人遗属证;
不能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职工证明(由企业或其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版本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镇领取)。
申请公租房保障时,属于在隔离酒店工作的在职人员。
提交上述(2)~(6)项的复印件,原件提供给工作人员核对。
★在意向登记审核过程中,街道、区两级部门审核人员如发现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且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意向登记。
★未如实填写意向登记表、提交相关信息者,取消本次分配资格。
注册流程
步骤1:获取信息
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6月10日
受让人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2022年广州市户籍居民公租房意向分配登记表》(以下简称《意向登记表》)和《2022年广州市户籍居民公租房摇号分配指南》,也可登录网站(http://zfcj.gz.gov.cn,市住建局)下载上述信息。
第二步:在线看房
时间:2022年5月23日起
市民可通过APP或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两家房屋租赁公司进行VR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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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意向登记
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6月10日
●受让人(2022年5月23日至6月10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意向登记,提交意向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领取通知书及回执。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意向登记信息,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应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未能完成,将被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第四步:意向登记审核
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7月18日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家庭基本信息,审核其家庭保障人口是否符合配租优先条件。(2022年5月23日至6月17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的意向登记、优先配租、人口保障等信息进行审核,报市住房保障办汇总公示。(2022年5月23日至7月18日)
第五步:公示意向登记,审核异议
●公示:2022年7月22日至7月26日。
●异议申诉复审:2022年7月22日~ 7月29日。
●市住房保障办在网站上公示意向登记,受理异议投诉,并对异议投诉进行审核。
第六步:发布预分配租金清单
日期:2022年8月3日
●市住房保障办对异议申诉进行审核后,在网站(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公布参与配租的名单。
第七步:摇号预分配
日期:2022年8月5日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举行公租房公开摇号预配仪式,邀请NPC人大代表、CPPCC委员、家属代表参与并见证摇号预配全过程。
第八步:公示摇号预分配结果,接受举报投诉
时间:2022年8月5日至8月9日
●2022年8月5日至8月9日,市住房保障办在网站(http://zfcj.gz.gov.cn,市住建局)公示摇号预分配结果,受理举报和投诉。
第九步:获取资格审查材料和资格审查通知
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符合配租资格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关于办理2022年广州市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审核通知书》(以下简称资格审核通知书)、《2022年广州市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广州市户籍经济状况核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第十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8月23日
●预配租家庭在资格审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资格审核表等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并打印回执。
步骤11:资格审查、报告和异议验证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入初审:2022年8月10日至9月9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区民政部门审核: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11月2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资格复审(举报核实)后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分配对象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通知书》后,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分配对象(收入、资产的异议投诉除外),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异议投诉。市住房保障办将对异议投诉进行核查(涉及收入和资产的除外)(异议投诉的核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第十二步:发出入住通知,办理入住手续
(自2022年11月起)
●珠江住房租赁公司、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根据配建住房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向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配建对象分批发放入住通知书,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