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山区困难企业代职工申请培训补贴指导意见
1。企业应用范围
企业困难的范围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大型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已停工或倒闭的中小企业。
2。企业申请材料
(1)《困难企业职工培训补贴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加盖公章);
(2)《困难企业职工代培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加盖公章);
(3)企业应如实填写《以工代赈信息表》(由企业填写)。xlsx”(点击获取此表电子版,无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初次申请时提供,经审核后交回);
(5)参与者日常工作场景照片(每人每月至少2张,显示脸部和工作状态)。注明照片中人的名字);
(6)工资银行对账单:企业提供6月和当月工资银行对账单,均加盖公章。(注:企业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补贴政策实施后新设立的企业可不提供6月份。工资由银行支付或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提供相关截图;现金支出的,提供企业负责人和本人双方签字认可的入账凭证复印件。)
(7)企业提供付款专用收据。(有关填写模板的详细信息,请参见下面的“注意事项”)。
3。补贴标准
(一)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补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处理流程
(1)企业应用。符合条件的企业代为申请培训补贴,按月向注册地街道提供申请材料。
按企业注册地街道。
海军广场街:中山区荣民街35号,82727172
桃园街:中山区桃园街23号,82115526
葵英街:中山区葵英街9号,82671580
人民大街:中山区五五路35号,82799073
老虎滩街:中山区虎滩路236号,82860593
青瓦桥街道:中山区五五路44号,82109926
验收日期:每月1日-30日/31日。
每月的最后一天是申请当月补贴的最后一天。
提醒:每个月,企业都需要在职工培训系统中创建新的申请信息。点击此处查看工人培训系统入口。
(2)审计公示。中山区职业培训部门对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时采取电话抽查或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信用审核和公示。
(3)分配补贴。并在公示信用核查无异议的情况下,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注:
1.以上提供的纸质和电子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除《以工代赈信息表》(企业填写)。xlsx")
2.申报企业应提供专用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