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户籍家庭公租房准入条件
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具有广州市区户籍,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一)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不是广州市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者居住的,为共同申请人。
(2)因上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广州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资格复审前家庭可支配收入和申请时(资格复审时)家庭净资产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详见下表)。
(三)在广州市无自有住房,或现有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租住直管房、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新建社区住房拆迁安置、落实华侨住房政策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