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灵活就业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确定?
灵活就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标准:
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一次性缴纳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22年6月1日(含6月1日)以后的,按新标准计算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登记时间在6月1日之前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原始策略: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申领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金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一次性发放。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22年6月1日(含6月1日)以后的,按新标准计算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登记时间在6月1日之前的,仍按原标准执行。